泉州鯉源置業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鯉2023-8號地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報批稿)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部《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原則同意該水土保持方案。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浮橋街道坂頭社區,項目西鄰繁榮大道,東側為規劃道路岐山路,北側為規劃道路金輝路,南側為在建延景路,項目中心點經緯度坐標為:118°32′58.128″E,24°55′27.571″N。
項目總征占地面積為6.5130公頃,其中,永久占地面積為6.3430公頃,臨時占地面積0.71公頃,土方挖填總量33.06萬立方米,其中土方總開挖量28.40萬立方米,土方總回填量4.66萬立方米,項目產生余方23.74萬立方米全部運至赤嶺村現代農業建設項目進行回填利用。如果土方開挖回填發生重大變化,須報我局同意備案,以免造成第三方水土流失。
本項目總投資約260000萬元,其中土建投資100000萬元;本項目已于2025年9月動工,預計于2028年2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該項目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6.5130公頃。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建設類一級標準。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和分區的防治措施。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總投資估算為576.45萬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時段、內容和方法。
三、在項目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按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強施工組織和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從嚴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理、監測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工程建設期間應將水土保持監測季報在你單位官方網站公開,同時在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公開,并將監測結果上報我局。
(四)依法配合水土保持部門組織開展的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工作。
四、其他意見
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規定,主體工程完工后,你單位要及時組織第三方對水土保持設施進行驗收并報我局備案。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竣工驗收,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本批文有效期截至2028年2月29日。
泉州市鯉城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2日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