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8-0800-2025-00041
- 備注/文號:泉鯉政人社許準字〔2025〕26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3
名 稱:泉州市鯉城區崇德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溫陵北路354號富臨新天地6幢214、215
法人代表:吳珊
你單位于2025年11月13日向本機關提出的關于設立民辦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的申請(受理號:ythlc038190387251113000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規定,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本機關決定:
一、準予泉州市鯉城區崇德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學校)的設立(許可證:人社民335050242025019號),有效期限2025年11月13日至2028年11月12日,并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二、準予學校辦學內容為育嬰員,學校應在許可范圍內從事辦學活動。
三、設立學校后變更名稱、校長、校址、類型、舉辦者、法定代表人、分立合并或終止均應報我局審批。
四、學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和出借。除發證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收繳和吊銷。
五、本行政審批事項采用書面承諾方式,法人代表自愿作出符合申請材料和條件的書面承諾,并向本機關提交簽字(蓋章)后的《告知承諾書》一式三份,學校、人社局審批窗口、鯉城區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六、人社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到現場專項督查核實情況,培訓機構應根據要求積極配合。
泉州市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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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