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0-1500-2025-00072
- 備注/文號:泉鯉政〔2025〕59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因仙巖路(常泰路-站前大道)市政道路項目建設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4〕6號)等有關規定,本政府依法作出《關于仙巖路(常泰路-站前大道)市政道路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泉鯉政〔2025〕58號),以下簡稱《房屋征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位于常泰街道新塘、錦田、華星社區,具體范圍以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征收范圍圖為準。
二、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22355816。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鯉城區常泰街道辦事處,現場辦公地址:鯉城區常泰街道上興街23號,電話:13375956302。
四、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五、簽約期限:2025年10月25日到2026年1月24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及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騰空房屋完成搬遷。簽約期限開始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簽約騰空房屋。
六、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決定》(泉鯉政〔2025〕58號),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仙巖路(常泰路-站前大道)市政道路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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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